刘浩天
刘浩天、苏开春夫妇
刘浩天夫妇和家人
刘浩天夫妇和子女
刘浩天(1912—1984),江西省宁都县人,开国中将。
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33年参加红军。先后任少共宁都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,红1军团教导营排长、连长,红军庆阳步兵学校营教导员,抗日军政大学第1分校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、副主任(主任李培南),八路军115师教导第2旅政治部副主任(主任王麓水),胶东军区教导第2团政委(团长蔡正国),中共胶东区北海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(司令员孙端夫),山东军区第5师政治部主任(师长吴克华,政委彭嘉庆),胶东军区警备第5旅政委(旅长贾若瑜、聂凤智)、军区第5师政委(师长聂凤智),华东野战军第9纵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(司令员许世友,政委林浩)兼第25师政委(师长聂凤智),解放军第27军首任政委(军长聂凤智)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志愿军第9兵团第27军政委(1950—1951),解放军总高级步兵学校政治部主任、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、政委(1957—1958),南京军事学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(1959)、院长兼党委第二书记(1960),海军东海舰队政委、党委第二书记(1962),东海舰队司令员、党委第二书记(1969—1975),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。
罗元发、李景芳夫妇在晋察冀
罗元发夫妇1956年合影
罗元发夫妇1982年合影
罗元发(1910—2010),福建省龙岩市人,开国中将。
1929年5月参加“龙岩暴动”后被编入红军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相继任红军闽西学校学员,闽西红12军副排长、特务连指导员,红5军团第14军直属队总支书记,红3军团第5师第15团政委(团长白志文)、军团政治保卫分局执行部执行科科长(部长杨奇清),红1军团第1师第1团政委(团长杨得志、陈正湘)、师政治部主任(师长陈赓、杨成武,政委杨勇、邓华),八路军115师独立团政训处主任(团长杨成武),晋察冀军区第1军分区政治部主任(司令员杨成武,政委邓华)、政委兼政治部主任(司令员杨成武),晋察冀军区雁北指挥部政委(司令员韩伟),中共七大会议代表,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教导旅旅长兼政委,西北野战军第6纵队司令员(政委徐立清),解放军第6军首任军长(政委徐立清、张贤约)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中共迪化区委书记、军区司令员,西北军区空军司令员(1951),兰州军区空军司令员(1955),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(1957—1968),北京军区副司令员(1960—1968)兼军区空军司令员,解放军空军党委副书记(1966)、空军副司令员(1968—1973)兼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,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。
裴孟飞、史毅夫妇
裴孟飞夫妇与长子、长女
裴孟飞夫妇和子女
裴孟飞夫妇和子女
裴孟飞(1908—1972),山西省灵石县人。
早年于太原成城中学毕业后考入河北省立第17中学高中部,193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相继任国立北平大学法商学院中共支部委员,“晋察绥旅平抗日同乡会”党团书记,中共晋中特委书记、晋豫特委书记、太南地委书记、太南区委宣传部部长兼组织部部长(书记聂真),延安中央党校学员(1940),《解放日报》社编委兼采访通讯部部长,中共太岳区委副书记(书记薄一波)兼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副政委(司令员王新亭,政委王鹤峰),中共七大会议代表,中共太岳区委副书记兼社会部部长(书记聂真、王鹤峰)、军区副政委(司令员王新亭,政委聂真、王鹤峰),中共豫西工委书记、豫西区委第一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(司令员曾希圣、李成芳,政委张玺),中共河南省许昌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(司令员谢育才)、省委常委(书记张玺)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和省土改委员会主任、省委第三副书记(1950)、省委第三书记(1952),中共中央中南局常委兼组织部部长(1952)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(1953),中央组织部副部长(1955),中央财贸工作部副部长(1956),中共八大代表,中共山东省委常委、书记处书记(1958)兼省科委主任,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(1961),中共甘肃省委常委、省委常务书记(1962—1966),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(1963—1966)。
夫人: 史毅(1919—1981),河南省济源市人。
1936年考入开封河南省立女子师范,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任中共太南地委组织干事、妇委委员,太南妇女救国会主任,延安中央党校学员(1943),中共济源县委宣传部和组织部部长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河南省总工会女工部部长、省妇联主任(1951),中南区妇联副主任(1953),全国妇联办公厅副主任(1955)、书记处办公室主任,全国妇联第三届执委会候补委员,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(1958)兼高教局局长,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(1963)兼高教局局长,甘肃省革委会副主任兼省科委主任(1977),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(1979)、副省长兼省科委主任。